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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尘王小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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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 论跟进时代脚步的差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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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朝人对于外来事物,在广义上的适应力与包容心,从古时便可见其之深。

唐时万国来朝,外来宗教的兴盛,以及外来移民的迁徙等等。

明时以礼仪之国自居,不似欧陆蛮子那般一路烧杀抢掠,下西洋时只留下一路佳话。

呃..满清那帮不太符合套路,虽然各种意义上他们接受外来事物的成就还要强得多....虽然是被迫的。

以及外边‘流行’的宗教之争,安拉胡克阿巴和耶稣至上两边脑浆子都打出来了,来了天朝,都变得‘和和睦睦’的了。

突然反应过来,扯这么大干嘛,综上其实就能综合一句,

咱天朝人心宽儿啊!

虽然会有个别刺头儿,不过一万人里没一个ZZ,那就是天堂了。

大多数百姓儿啊,还是很朴实的。

不朴实的话,瑰菈就不会选择在这个宁静的天朝小村子里过了好些年了。

太阳落山有些时间了,山中的这个小村落,已进入了休憩时分。

“大娘,晚上好啊。”瑰菈来到一间小小的小卖部前,这是一间木制的小屋,不管是屋梁还是瓦顶,都散发着时间沉淀而出的气息。

里面看着小电视的老太太正看着还在用‘天锅儿’接收信号的小电视。

听到瑰菈的声音,老太太慢慢转过头,慈祥的笑着:“小菈啊,我告诉你几次了,晚上要早点休息啊,你们年轻人,要保重身体才是,你这样漂亮的小姑娘,更应该保养好,将来才能找到个好婆家...”

其实瑰菈都是晚上才开始精神起来..

“那是那是,”瑰菈笑笑,“大娘,还有旺X牛奶吗。”

“喔,有有有。”老太太笑眯眯地从橱柜里拿出两罐牛奶,用抹布擦了擦灰尘,递给了瑰菈。

“不用给钱啦,”老太太推开瑰菈递钱的手,拍拍她的小电视,“你帮我修好这小东西,我还没谢谢你呢。”

“哪能啊!”瑰菈把零钱塞进老太太手里,“话可不能这么说。”

“我还得谢谢你啊。”老太太睁睁眼睛。

“那行,哪天你儿媳家杀鸭子了,告诉我一声就行了。”瑰菈道,“我最喜欢吃鸭血了。”

“好好好,一定,一定。”老太太很开心。

回去的路上,这并不安静,却在虫鸣中显得分外宁静的乡间小路,让瑰菈心情更为轻松了。

回到了家,看到这个院子的房东老大爷还坐在院坝里,借着树上的小灯,趁着夏时不多的凉爽夜晚,和他的老朋友下象棋。

老大爷注意到有人进院,撇头一看,惊了一下,随即松一口气。

“哎哟,吓到我了,我就说你们这些小年轻,染发就算了,带那个什么美瞳,跟个鬼儿似的。”老大爷佯怒道。

“诶嘿嘿。”瑰菈摸摸头发,吐吐舌头,红色的瞳孔在夜里,透过微弱的灯光,反射着些许红芒。

“对了,我又帮你找到活路儿了,村西的张家崽子从城里回来了,带了个电脑回来,可他自己也弄不转,让你改天去帮帮忙。”

“好的,没问题~”

.....

相比外国..

欧洲的宗教势力虽已没落至极,但毕竟曾经是个统治欧陆数百年的庞然大物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它仍有错综复杂的势力脉络和可怕的情报网,作为一个血族,在那边,非常危险..

同理,中亚西亚那些,宗教力量活跃的地区,异类也很难生存。

北美洲?那里的驱魔人是全世界过得最滋润的,美帝的家底之雄厚,完全不在乎资助驱魔人工作的那点钱,为了不辜负国家的‘期望’,美洲区的驱魔人也是最活跃和最强悍的,别说血族了,在那边,食尸鬼都别想安心下来啃啃骨头的。

南美洲,正相反..群魔乱舞,各路妖魔鬼怪全在那扎堆。不过,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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